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第三份诉前禁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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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建院以来第三份支持诉前禁令的裁定。关于申请人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江西省红日家电有限公司、被告河北广诺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山西爱博贸易有限公司、被告郑州凯圣瑞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喜马拉雅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千代电器有限公司等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7年7月起诉同时提出禁令申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11月作出裁定,查封、冻结申请人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价值1000万元的担保财产,被申请人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立即停止在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消毒柜、集成灶上使用第5920931号“红日e家”注册商标及其变体“红日E家”和“RSE+红日E家”商标,效力维持至本案判决生效日止。
据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自成立以来,先后于2015年、2016年支持了两起案件的诉前禁令申请。一是2015年原告暴雪娱乐有限公司、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七游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播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原告请求法院禁止被告涉案游戏测试及发布。二是申请人克里斯提·鲁布托因诉被申请人广州问叹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贝玲妃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欧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向广州知产法院提出的三份诉前禁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