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突然对医药行业兴师问罪之怪象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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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黑洞有点“黑”
欧委会为什么会突然兴师动众地开展调查呢?看看过去13年内欧洲新药上市的历史就不难找到其中的原因。在1995年到1999年的4年中,欧盟市场上每年平均要上市40个新药品种,但从2000年开始,一个怪现象发生了:欧盟新药市场一面是市场总额在不断扩大,一面却又是上市的新药品种在不断减少。这种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现象自然引起了欧委会的高度关注。2008年一开年,欧委会立即就有了这个大动作,但有点出人意料的是他们高调地采取了犯罪调查的方式来介入此事。
欧委会作为欧盟境内的最高行政机构,是不屑也不可能动用资源去查一些捕风捉影的小事的。这次,欧委会高调介入本身就让人预感到欧洲创新药领域的这个黑洞有点“黑”。欧委会这次彻查的重点是要找出制药企业是否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与其他同行签订同盟,有预谋、有计划地封杀新药上市。欧委会坚信这是新药上市量巨减背后的真正原因。
好好“照顾”竞争对手
创新药公司的专利药一般都是花了“血本”才成功上市的,因此为了阻止潜在竞争对手对自己形成威胁,这些公司都会不遗余力地“照顾好”对方。他们一般会采用三种方法来打击对手,其中最常用的就是滥用《专利法》来打击新品种,这样的“损招”让许多好的新品在还没有成型时就已经被扼杀。即使有新品侥幸闯过这一关,这些公司也会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来雇佣最好的律师团,请专业律师收集许多对新品不利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是专利方面的,也可能是临床方面的。待竞争对手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新品上并在新品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后,他们就会突然发力,并向法院提出紧急诉讼,陈述众多理由状告新品公司。由于原告公司本来就是行业巨头或是在某些领域最为领先的公司,他们这种突然的发难往往是致命的。竞争对手即使有时打赢了官司,往往也会因为时间的拖延而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时机。最后一种方法则相对简单,就是几家公司之间达成一个协议甚至是默契,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这样自然就减少了新品上市的数量,从而降低了竞争。
不管采取以上何种做法,都严重违反了欧盟的《市场竞争法》,根据欧盟的规定,只要欧委会能找到这些公司的相关证据,他们就会被欧委会送上法庭。站在欧盟最高权力机构的角度,健康的市场竞争最终会使欧盟的老百姓从中受益,而公司间的竞争能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用更好的药,这种竞争也让政府减少了在其全民医保方面的支出。欧委会为了老百姓的利益,当然也为了自己的“奶酪”,他们不得不对医药巨头们开刀了。
在欧委会最近出炉的一个名单中,不少在欧盟有“较大商业活动”的创新药公司均列其中。惠氏、默克以及其他的一些世界大牌公司如辉瑞、阿斯利康、赛诺菲安万特、诺华、强生、葛兰素史克都在本月相继证实他们也受到了调查。
欧委会的这个调查名单中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公司,世界第一大通用名药公司梯瓦(Teva)。它的上榜反映出欧委会对通用名药公司在另一个问题上的深深怀疑,那就是谁参与了欧洲延迟通用名药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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