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成了四十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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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举了多张手机淘宝中的界面与吴亮团队的“你今天真好看”APP界面的对比图,表示手机淘宝从视频教程、教程文案、拍照页面到检测项目都抄袭了“你今天真好看”。
然而,吴亮表示“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也远比单纯的抄袭更恶劣。事实上,在抄袭之前,阿里还曾以合作的名义,拿走了我们的技术方案。”
2017年5月,阿里健康团队主动造访吴亮团队,表示希望合作。第二周,双方就达成了合作意向——“拍照测肤质”功能由吴亮团队提供并嵌入手机淘宝,并计划在六月底上线。
吴亮表示,合作开始进行后,阿里方面要求其提供:
产品原型图
视觉设计稿
拍照模块安卓客户端代码demo
拍照模块iOS客户端代码demo
测肤相关的技术细节和解决方案
虽然当时合同还没签,但是因为项目需要在6月底上线,时间紧迫,再加上对阿里的信任,吴亮团队及时提供了相应材料。
然而,拿到相关材料后,阿里的态度从一开始的“赶时间”,变成了“拖时间”。直到前几天,有用户告诉吴亮团队,在淘宝发现和“你今天真好看”一模一样的功能。吴亮联系了当时的对接负责人,对方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吴亮团队决定发出正式函件,要求阿里下线该功能,停止侵权。
吴亮的文章在网上引起发酵,知乎上的这篇文章获得了3万多点赞,讨论范围扩大到了微信、微博等平台和整个网络。
9月28日,天猫在知乎上撰文回应此事件:
对于《在今天这个故事里 阿里巴巴就是四十大盗》的回复
对于“你今天真好看”APP的同学在知乎上的帖子《在今天这个故事里 阿里巴巴就是四十大盗》,我们正在进行调查和核实,恳请大家跟进并监督我们的调查进展。
此外,我们做了几个动作来加快调查进程,也请大家监督:
1、我们决定今天起暂停天猫美妆的“智能测肤”功能,直到把事情弄清楚。
2、我们诚恳邀请“你今天真好看”团队,和天猫团队坐下来,一起把两个产品从设计到核心代码等做全面的review,看看是否真的存在抄袭行为。
3、目前可以确认的是,天猫设计“智能测肤”的立项启动时间是在今年3月,阿里健康与“你今天真好看”团队开始接触是在5月。
4、我们知道创新和创业的不易,也很理解“你今天真好看”团队的心情。请大家一起等待review的结果。
天猫
2017年9月28日
吴亮再次撰文,表示:
我们的态度是:
很高兴看到天猫决定暂停“智能测肤”功能。但截至发稿时,部分店铺的测肤功能仍未下线,希望天猫团队加强执行。
考虑到产品的设计方案和核心代码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我们认为应当由中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或法院来认定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而不是两个团队进行review。
再补充几个时间点吧:『你今天真好看』APP上线时间是16年8月,健康团队找我们合作是17年5月,手淘团队接触我们的项目是17年6月,“智能测肤”功能在手淘上线是17年9月。
期待看到内部调查的结论,也希望阿里最终能给我们团队以及关注事件的大家一个公正的答复。
我们愿意在真诚和平等的前提下,与阿里沟通。
同时,吴亮表示“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正在委托律师整理和固定证据”。
知识产权那点事将持续关注事件的后续进展。
知识产权那点事小编附言
从吴亮列举的对比图来看,手机淘宝相关模块和“你今天真好看”的技术方案非常相似,均是先教使用者拍摄视频,然后从综合、肌肤干油性、肤色、光滑度、痘痘、黑头毛孔等维度生产肌肤报告。教材文案部分和拍照页面设计几乎完全一致。视频教程文案部分可能构成文字作品受到保护;如果两者代码实质性相似,则可能构成软件著作权侵权;在代码不同的情况下,APP的整体思路作为“思想”则难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作为原创者,只能在发布之前保护好相关代码。
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正是创业和创新的保护伞。企业要从“攻”和“防”两方面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攻”即“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在研发产品的同时或之前就要定好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不能让产品“裸奔”。“防”即在商业交往中时刻注重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否则,将有可能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创新的同时拥有知识产权意识,才能让企业的创新之路更加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