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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咕视频播十期《跑男》 浙广集团诉赔500万

日期:2017-09-06 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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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以下简称《跑男》)作为浙江卫视热播节目,其第三季出现在咪咕视频上播放。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浙广集团)以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视讯)、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文化)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索赔500万元。9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隔空”审理了这起侵权纠纷案。这也是该院合议庭首次以智慧庭审方式开庭审案。

浙广集团:未经授权擅自播出,索赔500万 

庭审中有原告、被告、法庭、法官电脑屏幕等多个窗口,可以自行切换其中一个窗口为主画面,其余窗口则呈现在屏幕下方。

浙广集团诉称,其依法享有作品《跑男》第三季的著作权,被告咪咕视讯未经授权擅自播放该档节目,并进行了编辑整理、分类处理,利用自己开发运营的“咪咕视频”播放软件,向用户提供涉案节目的播放服务,用户需要通过咪咕视频APP,开通会员并付费点播观看。据了解,该节目自首播以来,一直稳居同时段收视率榜首,具有相当高的社会知名度。咪咕视讯期间播出了10期节目,该行为不仅分流了浙广集团的访问量,获得了涉案作品的传播利益,同时造成网站用户的流失及版权资源泄露,该行为侵害其著作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浙广集团发现咪咕视讯涉嫌侵权后,向其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播放并删除涉案作品,但直到起诉之日咪咕视讯仍未停止非授权点播,因此使得浙广集团利益损失扩大。

而咪咕文化是咪咕视讯的独资股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无法证明财产不混同的情况下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浙广集团请求法庭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495万元、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合计赔偿500万元并赔礼道歉。

咪咕视讯:从爱奇艺获得授权,并已尽注意义务 

咪咕视讯辩称,咪咕视讯从第三方爱奇艺获得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爱奇艺承诺其拥有涉案作品的授权权利,如出现版权纠纷,爱奇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其已尽到审查义务,涉案作品具有合法来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爱奇艺是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浙广集团独家授权了该公司《跑男》第三季的播放权,包含1年内的转授权,所以就其本身而言其主观不具备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且在收到第三方爱奇艺下线涉案作品的邮件后,立即进行了涉案作品下线,没有造成损失的扩大。

咪咕文化认为,其与咪咕视讯财产上并未混同,咪咕视讯足以独立对外承担财产责任。

浙广集团提供了爱奇艺向法庭和原告出示的声明文件,声明中明确,爱奇艺从未授权咪咕方使用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内容。其认为,被告出示的其与爱奇艺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缺少具体合作内容,而且爱奇艺的免责声明授权时间与其合作协议内容期限不一致。

500万赔偿是否合理? 

浙广集团认为本案的侵权行为及侵权损害后果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数额,应当以其遭受的损失、被侵权作品的商业价值、节目知名度、合理支出费用或者被告侵权获利作为计算赔偿依据。

“本案中被告始终未能提交在其开展点播业务服务期间的非法收益情况,网站节目点击量、会员用户数量等数据也没有提交,作为负有举证责任的被告方,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浙广集团认为,故本案的赔偿计算应当以原告提交的侵权损害证据为依据,原告向法庭已经提交证据:其与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协议,授权费用3.5亿人民币,共计15期节目,每期节目单价2333万余元人民币。

咪咕视讯则认为,其在涉案作品播放后第二年才进行传播。据其初步统计,播出的这10期节目,共吸引534名用户点播,爱奇艺方也只获得了2万余元的分成,收益甚微,考虑到综艺节目的时效性和同一个综艺节目前后季受众人群的高度重复,咪咕视讯传播涉案作品并没有给浙广集团带来巨大损失。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希望庭审结束后择日进行调解,具体情况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