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熊猫》“原作者”犯欺诈罪伪证罪 被判处2年监禁罚3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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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业余漫画创作者戈登看到了梦工厂公司电影《功夫熊猫》的预告片,联想起此前自己画的《熊猫力量》(Panda Power)等一些熊猫作品及故事构思,不过实际上与《功夫熊猫》中的熊猫形象相去甚远。于是,他故意将作品朝着《功夫熊猫》的方向做了修改,以使两者更接近。
2011年,戈登在马萨诸塞州法院起诉称,梦工厂《功夫熊猫》的人物、故事等是以戈登提交的绘画和故事创意为原型的,并索赔1200万美元。他表示,从1989年到2000年曾发送给迪士尼、梦工厂等公司一些合作建议,但这些公司均拒绝了他的建议。在1999年到2000年期间,戈登在美国版权局为“杰姆·戈登的熊猫力量”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2013年,戈登同意撤诉。据了解,梦工厂在应诉期间花费了约300万美元。
2015年12月16日,检方向马萨诸塞地区联邦地区法院递交了公诉书。检方在公诉书中指出,戈登在对梦工厂的民事诉讼中是故意作假。据称,戈登还删除了自己计算机上存储的那些为诉讼而制造的虚假证据,“捏造了与《功夫熊猫》中人物相近的绘画并将其创作日期提前”,同时在法庭上撒谎。
公诉书中列举的戈登2000年《熊猫力量》与2008年看到《功夫熊猫》预告片后修改过的《功夫熊猫力量》对比图
据称,戈登的所谓“原创作品”,实际上来自一本迪士尼90年代影片《狮子王》中角色的绘本。
经过审理,5月4日,马萨诸塞地区联邦地区法院判处杰姆·戈登犯欺诈罪和伪证罪,判处杰姆·戈登两年监禁,并处300万美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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