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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数据报告(2016年度):著作权案件判赔额明显提升

日期:2017-08-2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徐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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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专业司法数据分析机构——知产宝司法数据研究中心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日前发布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数据报告(2016年度)》,对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著作权案件中,软件著作权案件占绝大多数,这是北京地区互联网相关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更倾向于高额保护,2016年判赔额比2015年有明显提升。 

2016年审结千余件 软件著作权案件占比最高 

《报告》显示,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结著作权民事案件1090件。其中,一审案件320件,二审案件767件,申请再审案件3件。不同审级的平均审理时长也不同,平均审理时长一审329天、二审103天。 

一审民事案件中,已判决的56件,其中软件著作权纠纷53件,软件著作权案件原告胜诉率为84.9%。二审民事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案件402件,以裁定方式结案案件259件。在以裁定方式结案案件中,撤诉案件254件,发回重审案件2件,发回审理案件1件,维持一审裁定案件2件,二审民事调解撤诉率为46.9%。 

在著作权案由中,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一审著作权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104件,侵权纠纷212件,权属纠纷3件,确认不侵权纠纷1件。二审案件中合同纠纷40件,侵权纠纷727件。 

作品类型中,一审案件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二审侵权案件作品类型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和类电影作品。包括文字作品126件,其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107件,占比84.9%;音乐作品30件,其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27件,占比90.0%;摄影作品76件,其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72件,占比94.7%;电影和类电作品128件,其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119件,占比93.0%。
由数据可知,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软件著作权案件占96.9%,这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权限密切相关。二审案件中,四类主要类型作品案件中,涉及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都占绝大多数,总体比例超过90%,这是北京地区近年来互联网相关经济蓬勃发展的一个显著写照。据数据统计,2016年北京市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8%,仅次于金融业(17.1%)和工业(15.6%)。 

一审案件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详情如下:


案件支持率高于上年度 北京倾向高额保护著作权 

数据显示,在著作权案件中,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平均判赔额为2.5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案件平均判赔额为3.1万元,二审案件判赔支持率为22.1%,也高于一审的19.1%。 

从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民事侵权二审案件判赔情况与基层法院一审判赔情况的比较来看,由基层法院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各类案件无论是平均判赔额还是判赔支持率均有所提高,说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于权利的保护更倾向于高额保护。 

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中,2016年案件判赔额也高于2015年。以软件著作权案件为例,其平均判赔额2015年为22万元,2016年为28.5万元,最高判赔额2015年为32万元,2016年为90万元。判赔额支持率2015年为46.6%,2016年为63.9%。
 
总体来看,对比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民事侵权二审案件判赔情况与2015年该院审结民事侵权二审案件判赔情况,2016年判赔额及判赔支持率均高于2015年,并且从判赔支持率来看,2015年二审之后相较一审略有下降,但2016年都呈现出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著作权案件,二审之后,判赔额和判赔支持率分别高出23.4%和6.1%。 

《报告》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于权利人的保护措施在著作权案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在上述著作权二审案件中,原告因对一审判赔金额不服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共有87件,得到二审法院支持的有38件,占比43.7%。以张炜诉北京书生数字图书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刘冠军诉北京书生数字图书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25案为典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被侵权作品知名度、反复侵权等事实,将一审法院判赔标准30—40元/千字,大幅提升至300元/千字的最高稿酬标准支持原告诉求。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诉新浪网等8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判赔标准由一审法院的80元/千字提高到150元/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