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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收费成本核算研究

日期:2016-05-0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第93期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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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代理是创新型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专利代理的服务质量至关重要。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专利代理成本价的研究方法,有利于引导创新主体选择质优价良的服务。文章重点对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的国内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成本进行了调研与核算,并对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成本、价格及未来趋势进行了探讨,同时分析了当前国内专利代理价格与成本偏离的原因,并提出了促进专利代理服务价格合理化的建议。

  一、专利代理行业收费研究的必要性 

  专利代理是知识经济社会的重要产物,是创新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专利文件撰写质量直接影响着专利的价值。而专利代理作为一种服务,服务的价格对服务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在服务价格难以满足正常服务成本的情况下,服务提供者为了生存必定会压缩服务成本,出现低价格劣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专利代理服务专业性较强,创新主体往往难以了解专利代理工作的难易程度,也难以选择质优价良的服务。这样的情况长期发展下去,一方面会让专利代理市场出现劣币逐良币的情形,最终会使创新主体对我国专利代理行业整体丧失信心。另一方面,专利文件质量带来的问题,往往要在若干年后的确权、维权争讼中才能体现,一旦创新主体选择不当服务,发现问题的时候往往悔之晚矣。 

  类似问题也曾出现在其他智力密集型的服务行业,为解决此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曾制定服务指导价(例如2010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司法局曾联合发布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以图规范服务机构收费并引导顾客选择质优价良的服务。然而,专利代理服务的价格形成与市场竞争密切相关,越是优质的服务越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倘若对专利代理服务行业进行价格指导,往往会限制优质服务的发展。另外,在现今环境下对专利代理服务行业进行价格指导,不利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不利于行业自由竞争,还会影响创新主体自主选择服务的权益。本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收费成本核算研究课题研究者认为,成本价研究以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服务成本作为研究对象,是一种对客观存在的研究,既有利于创新主体选择质优价良的服务,也有利于约束那些不顾服务质量、恶意压低市场价格的机构;既符合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也体现了对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尊重。

  二、专利代理行业标准成本核算方法 

  确定专利代理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对其进行调研与计算的前提,核算方法合理,调研才能有针对性,得到的成本结果才能符合实际。
  
  《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政府指导价可行性研究——兼论专利代理的合理价格》一文提出了以代理机构(本文以下均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简称为“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为基本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的方法。该文还提出了利用成本核算评价价格合理性的思想和通过职工年平均工资判定专利代理机构人力成本合理性的思想,其通过假定条件研究代理服务行业成本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思路和基础(该课题假定专利代理机构:1、设立在京上广;2、执业代理人10人;3、业务均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4、每名代理人完成一件发明专利需要大致16个小时;5、代理人与其他人员比例大约为1:1;6、房租价格为4元/m2/天;7、代理人人均人力成本18万/年)。 

  梁丽超等人研究了代理机构与传统制造业的差异,指出代理机构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他们提出了以单个业务(例如一个专利申请)为基本单位,基于估时和盈利能力的成本核算方法。其中,基于估时的成本核算,是对一个业务单元所需的每个环节进行估时,然后与单位时间成本相乘来计算每个业务单位的成本。基于盈利能力的成本核算,是将代理人作为成本和利润中心,其他人员仅作为成本中心,将所有人员的成本平摊到每位代理人。该文给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但未能给出调研数据。 

  由于专利代理成本核算方面研究成果较少,课题组还参考了律师行业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相关研究成果。李海波对律师费率进行了初步研究,他通过统计北京市24家律师事务所的人均收入,除以人均工作时间,计算得到北京市律师的平均小时费率为448.33元/小时。许江滨等人指出,目前有三种方法用于医疗服务标准成本(医疗服务标准成本是指医院在充分调查、分析和技术测定的基础上,根据现已达到的技术水平所确定的在有效经营条件下提供某种服务应当发生的成本)。第一种是直接确定各成本构成项目的标准成本,汇总后得出标准成本,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确定标准工时。第二种是采用平均成本作为医院的标准成本,这种方法较为滞后,操作繁琐。第三种是优选医院法,通过一定的效益评价标准选出标准医院,用标准医院的项目成本作为标准成本。这种方法操作比较方便,关键在于标准医院的选取。 

  课题组认为以人力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中心,能够反映专利代理行业的特点,同时参考其他服务行业的费率与成本核算方法,提出了本文的成本核算思路:
  首先,选取合理的专利代理服务水平,这样的代理服务是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满足一般客户的基本要求,但又不至于要求过高,然后再确定这样的服务需要哪些流程环节。
  其次,用改进的标准工时法初步核算,将上一步获得的专利代理服务的所有流程环节列出,选取与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总体业务分布比例相近的样本库进行统计,确定各流程环节的平均时间成本,汇总后得出单件业务的平均时间成本。
  再次,用全行业平均法进行验证,对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调研,计算出专利代理业务的平均时间成本,与上一步计算出的时间成本进行对比验证。
  最后,根据北京市城镇职工收入和相关行业收入对专利代理服务的人力成本进行合理化验证。并根据国内人力成本和房租等固定成本的变化趋势,对专利代理服务的成本的未来趋势进行估计。


  三、专利代理服务行业的国内专利申请成本核算
  
  (一)专利申请代理服务的工作内容的调研 

  课题组首先采用了专家咨询的方法,对发明专利代理服务的合理的服务流程进行调研。虽然不同类型专利申请代理的服务流程也会存在差别,但是总体来说对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的流程比较全面,比较有代表性,因此,课题组选取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作为研究对象。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明确调研对象,课题组设定了以下条件:(1)课题组调研的是一般难度的申请案,即申请书约为30页,权利要求约为10项的专利申请。委托人应当提供技术交底材料,但是不要求交底材料的完备性。(2)表格中的申请前的查新检索工作,并不是专门的检索服务,其检索结果不具有证明发明申请可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等)的作用,仅仅是为了专利代理人合理的进行撰写提供帮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于没有实质审查,在实务中,代理人不对这两类申请进行辅助查新。(3)表格中的答复审查意见,不包括复审程序。这里的答复审查意见指的是在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提起的实质审查答复。

  课题组就发明专利申请代理工作的工作内容咨询了北京市不同规模代理机构的资深代理人,将调研结果进行了整理:

  服务项目 

  一、申请前的辅助查新检索、辅助检索
  1.1 承办代理人在与委托人充分沟通
  1.2 撰写前的辅助检索工作

  二、发明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实体)
  2.1 申请文件撰写
  2.1.1对辅助检索结果进行技术分析,有针对性地补充技术信息
  2.1.2与发明人进一步沟通,确定发明点
  2.1.3确定是否继续申报,确认具体申报类型
  2.1.4撰写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30页以内)
  2.1.5制作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如有图)
  2.1.6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0项以内)
  2.1.7在给委托人前对申请文件的初稿进行质量检验
  2.1.8 将文件初稿交委托人审阅
  2.1.9根据委托人的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调整
  2.1.10修改定稿后进行提交
  2.2 实审(答复审查意见)
  2.2.1新颖性、创造性问题的意见答复
  2.2.2向委托人转达专利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和承办代理人信息,承办代理人与委托人充分沟通以确定答复思路。
  2.2.3在返委托人前对答复初稿进行内部质检。
  2.2.4根据委托人反馈的意见对答复初稿进行必要的调整。
  2.2.5确定答复终稿,获得委托人提供书面确认后提交答复。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2.3申请及实审流程
  2.3.1新申请立案分配,代理人信息反馈至客户,建立时限监控和费用监控
  2.3.2撰写过程中往来邮件传送
  2.3.3收到递交指示,递交至专利局
  2.3.4递交至专利局后,递交文件电子件发送至客户
  2.3.5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后,发受理通知书扫描件至客户
  2.3.6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后,邮寄转达至客户
  2.3.7初审合格转文,发电子件至客户
  2.3.8公布及公布进实审转文,发电子件至客户(含公开文本)
  2.3.9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补正通知书、驳回决定、复审通知书,发电子件至客户(含对比文件及代理人信息)
  2.3.10收到中间答复文件递交指示,递交至专利局
  2.3.11授权办登转文,发电子件至客户
  2.3.12收到纸质授权办登通知后,邮寄转达至客户

  由上面可见,专利申请代理工作十分繁琐和复杂,仅流程部分就十多个步骤,而且一件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或者驳回少则一年,多则三到四年,光是流程监控和文件档案记录就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 

  而发明专利申请代理的实体撰写工作更耗时。以上仅是从步骤上对专利代理人工作进行梳理。其实,专利代理人很多工作还尚未显现出来,如辅助检索、补充技术信息、内部质检、多次修改都可能会花费大量时间。专利代理人在撰写权利要求时还要考虑发明人所在行业产业链布局、未来发生诉讼的举证证据赔偿计算等因素,这些工作更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而且没有一定经验根本无法做到。因此,专利代理工作不仅需要按照流程进行,还要代理人具有较高素质。 

  实用新型专利的实体步骤相对会少一些,如不需要辅助检索,也不需要答复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意见等。但是,在流程上基本步骤与发明专利申请代理相差不大。外观设计主要是采用制图的形式,步骤与实用新型类似。 

  确定了专利申请代理的各流程环节之后,课题组对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展开了调研。 

  (二)专利代理服务的时间成本调研及核算 

  1、时间成本调研对象的条件的设定 

  课题组的研究对象是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北京市专利代理行业的经营环境和行业特点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北京地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已接近美国2011年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统计的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北京市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6.95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33.6件,高居全国榜首,是全国3.26件平均水平的十倍。 

  其次,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年人均代理量与国内其他地区差别也较大。在不考虑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差别的情况下,2012年全国代理人年平均专利申请代理量为168件,每位代理人平均1.49个工作日完成一件专利申请。2012年,北京市通过年检的代理人年平均专利申请代理量为95.75件,每位代理人平均2.61个工作日完成一件专利申请。 

  再次,在北京市代理机构执业的代理人在单件专利申请(不区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上所花费的时间平均都要达到21个小时。 

  从以上分析可见,北京的专利代理机构与其他省市的专利代理机构相比,面对更好的创新环境,为实现更好的代理质量,单件代理工作量更大,代理成本更高。 

  为了更好地了解实际情况,课题组对北京市中小型事务所申请代理业务时间成本进行了调研。首先,课题组制作了标准化的问卷,为增加调研的可操作性,课题组对时间成本的调研设置了如下条件:(1)按照本技术领域合格的一般代理人(本文中“一般代理人”指执业年限为3年的代理人。)完成服务项目所需时间计算;(2)专利申请和辅助查新检索时间是在客户提供全面、完整、客观、准确的相关技术资料情况下的时间;(3)专利申请和辅助检索时间是针对一般难度的申请案;(4)专利申请到授权的过程中有且只有一次答复审查意见的步骤。 

  2、时间成本调研对象的确定 

  此次调研得到了多家代理机构的反馈,调查组将上述反馈中明显存在问题的数据剔除后,再去除掉时间最长和时间最短的数据,得到18家机构提供的数据。 

  课题组对这些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抽样的要求进行检验。 

  课题组首先考察了样本机构的代理人年平均代理量是否与北京市专利代理行业特征相似:
  2012年,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人均代理发明56.2件,实用新型25.2件,外观设计15.8件,其中代理发明专利占总量57.7%,实用新型专利占25.8%,外观设计专利占16.5%。样本机构在2012年人均代理发明专利66.2件,实用新型33.1件,外观设计16.8件,比例为发明57.1%,实用新型28.5%,外观设计14.5%。选取的样本机构人均代理量和专利类型比例与北京市总体大体相当,符合抽样调查的要求。(2012年人均发明专利代理量=2012年该事务所发明专利代理总量/2012年该事务所执业专利代理人人数;2012年人均实用新型专利代理量=2012年该事务所实用新型专利代理总量/2012年该事务所执业专利代理人人数;2012年人均外观设计专利代理量=2012年该事务所外观设计专利代理总量/2012年该事务所执业专利代理人人数。)

  代理发明所占比例,样本机构占57.10%,机构年报占57.70%。
  代理实用新型所占比例,样本机构占28.50%,机构年报占25.80%。
  代理外观设计所占比例,样本机构占14.50%,机构年报占16.50%。
  以上样本与总体专利类型比例对比

  3、时间成本的调研结果 

  课题组根据合理的专利申请代理流程,将机械类发明专利、电学类发明专利、化学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时间成本分类统计。结果表明北京市一名一般代理人完成一件一般难度的专利申请案需要花费的时间为:机械类发明专利30.4小时,电学类发明专利32.8小时,化学类发明专利34.7小时,实用新型专利17.5小时,外观设计专利7.6小时。 

  根据上述调研,目前,北京市代理机构的一名一般代理人要完成一件一般难度的发明专利代理需要大致32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考虑到专利申请代理工作并不仅由专利代理人完成,专利流程人员和专利工程师也要花费时间,真正一件专利申请的时间不只是32个小时。由于其他人员的具体工作时间难以区分和测算,课题组在专利申请代理时间仍然采用32个小时,这32个小时可认为是能产生价值的有效工作时间。按照一年250个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计算,则理想状态下一名代理人可以完成的申请数量为62.5件。 

  时间成本折算公式:
  1件实用新型专利=17/30件发明专利
  1件外观设计专利=7/30件发明专利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人人均年专利申请代理业务量折算结果为72.9件,非北京地区执业专利代理人人均年专利申请代理业务量折算结果为94.91件,而专利代理人还要承接少量的专利复审和无效业务。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数据差别,这是因为我国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代理机构的服务尚未达到行业普遍认同的合理服务水平。 

  (三)专利代理服务成本人力成本的核算与调研 

  1.员工人力成本具体核算方法确定 

  一件专利申请服务的成本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员工人力成本,二是除去人力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 

  员工人力成本又可分为专利代理人人力成本、专利代理人辅助人员人力成本。专利代理人辅助人员包括专利工程师和专利流程人员。(专利代理机构中的IT人员、会计人员、行政人员等人数较少,与流程人员的收入差别不大,本文将其归类为广义的流程人员。)由于专利代理人辅助人员的职责体现为辅助专利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务,因此课题组在计算成本时将辅助人员的成本均摊到专利代理人身上。 

  为了确定每名专利代理人身上负担的人力成本,必须要确定专利代理人与各类辅助人员的人数比例。在课题组调研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员工总计2726人,其中专利代理人671人,专利代理人人数与辅助人员人数的比例大致为1:3。另据课题组调研,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与流程人员的比例大致为1:2,即每名专利代理人要承担2名流程人员的成本和1名专利工程师的人力成本。 

  除去员工的人力成本,专利代理机构还要在其他方面产生支出,根据课题组调研,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其他成本约占总成本的40%。 

  2、员工人力成本的调研结果 

  本课题中,各类员工人力成本均是以国内专利代理业务部门的员工为对象进行测算的;部分机构涉外案件少,不区分国内部门与涉外部门,以具有公司平均收入水平的类员工为对象进行测算。专利代理人的人力成本需达到招聘到能够提供标准服务的工作人员,如从事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至少具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如专利工程师需要有理工科背景,专利代理人需要有能读懂对比文献的外语能力等等。根据调研结果,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一般代理人人力成本为13100元/月,专利工程师人力成本为7400元/月,专利流程人员人力成本为5000元/月。 

  为了考察专利代理机构提供的人力成本数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课题组考察了专利代理行业网络招聘的相关信息,结果与调研数据基本吻合。 

  专利代理机构的人力成本是以月为单位的,为了与时间成本核算部分相配合,将成本换算成以小时为单位。 

  北京市一般代理人小时成本=(一般代理人人力成本+专利工程师人力成本+专利流程人员人力成本×2)/(60%×180小时)(每月工作日为20天,每天8小时,加班1小时,共180小时。) 

  根据上述公式和数据,可以计算得到北京市专利代理行业,从事国内专利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人负担的成本大约是280元/小时。
  (四)专利申请代理服务的成本调研结果
  根据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两部分的核算可以看出,调研统计结果,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机械类发明申请代理的平均成本大约是280元/小时*30小时=8400元。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电学类发明申请代理的平均成本大约是280元/小时*32小时=8960元。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化学类发明申请代理的平均成本大约是280元/小时*34小时=9520元。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的平均成本大约是280元/小时*17小时=4760元。
  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的平均成本大约是280元/小时*7小时=1960元。
  以上反映的只是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提供合理服务水平的国内专利申请代理服务的平均成本。

  四、专利代理价格与成本的关系 

  与成本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价格问题,成本与价格的关系是复杂的,价格经常会与成本发生偏离,尤其是当价格难以满足成本需求时,企业在面临市场竞争时往往倾向于压缩成本,这对专利代理服务行业而言,则往往意味着专利服务质量的下降。 

  据调研,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收费中上水平为6000-8000元,折合专利代理小时费率为180-250元,大多事务所被迫用其他业务的盈余来补贴国内专利代理业务的亏空。长期的低价服务会造成一些机构忙于完成工作而疏于对质量的把控,长此以往不仅将损害创新主体的利益,更会影响专利代理行业的长远发展。 

  与国外专利代理行业收费相比较,此问题更为突出。据调研,不管是在创新程度很高的发达国家,还是同处发展中的金砖国家,专利代理小时费率至少为1200元,是北京机构国内代理收费的4.8倍左右。长远来看,过低的服务价格不利于专利代理行业提升服务水平,不利于人才的吸引和培养,最终会损坏创新成果的保护,更会影响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区域-国家/地区-折算成人民币的小时费率(元)
  亚洲-韩国,1500-1800OA¥3000-3900。
  亚洲-日本,1200-1800。
  亚洲-印度,1200-1800。
  欧洲-欧洲,2400-2800。
  欧洲-俄罗斯,1200-1800。
  北美-美国,1800-4800。
  南美-巴西,1200-1500。
  亚洲-中国(北京)180-250(调研所得)。
  以上是调研国家的专利代理人小时费率

  为了讨论专利代理价格与成本偏离的问题,课题组分析了影响专利代理价格形成的因素。 

  (一)专利代理服务价格形成的市场规律 

  根据经济规律,专利服务价格的形成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决定的,即服务提供方——专利代理机构和服务需求方——客户。影响服务价格的三个核心要素是:专利代理机构的成本、客户的真实需求和供需双方格局产生的议价能力。成本因素主要参考专利代理服务的成本核算;需求要素主要是客户的需求动机;竞争状况既要考虑代理机构的行业分布情况,也要考虑客户的竞争格局。 

  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专利代理服务价格应当不断上升,直至在更高的价格上达成均衡。目前专利代理价格过低,这区域国家/地区折算成人民币的小时费率(元)亚洲韩国1500-1800亚洲日本1200-1800亚洲印度1200-1800欧洲欧洲2400-2800欧洲俄罗斯1200-1800北美美国1800-4800南美巴西1200-1500亚洲中国(北京)180-250(调研所得)种现象绝不是市场供过于求的结果,如果能够剔除影响市场竞争的不当因素,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专利代理价格自然会合理回归。 

  (二)客户的需求因素 

  1、专利诉讼赔偿额对客户的影响 

  李皞白等人对2000年到2009年的595件中国专利诉讼案件的判决赔偿额进行了统计整理,并与美国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从而得出在美国专利诉讼之平均每一诉讼案判决金额约是在中国专利诉讼(发明专利)之平均每一诉讼案判决金额的637倍;而就每一系争专利判决金额而言,在美国专利诉讼之平均每一系争专利判决金额约是在中国专利诉讼之平均每一系争专利判决金额的280倍。他的测算可能并不全面,数据可能不完全准确,但是也能基本说明国内专利诉讼目前的赔偿水平较低。 

  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价值体现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和专利权的稳定性上。如果客户在专利申请上花了大量费用,专利代理人在专利撰写上也花了大量的时间成本,然而在专利诉讼中都得不到体现。那么,客户就会倾向于减少在专利申请代理服务上的成本预算。 

  2、部分专利资助政策的影响 

  目前,我国各地政府都出台了专利扶持政策。诚然,这些专利激励政策“在我国专利事业起步时期,对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全民族的创新积极性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促进自主创新、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在探索、完善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和建立与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由此引发了一些非正常申请。申请人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目的是获取政府优惠政策。从这一点上来说,通过政府资助政策而增加的需求,尤其是一些非正常申请的需求,由于对于专利质量没有太高期望,因而拉低了专利代理的平均价格。 

  3、不同申请目的的影响 

  影响到专利代理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申请专利的动机。如果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市场,那对专利的质量要求就会比较高,也能够认识到专利代理的价值,价格承受能力也比较高。 

  专利申请人除了企业之外,还有个人、高校以及科研机构。与企业、高校等单位发明人相比,个人的经济能力比较弱,对专利代理价格的承受能力自然也相对比较低。 

  另外,由于一些激励政策与专利申请挂钩,有一部分专利申请可能是基于评定职称、申请相关资格认定等的目的而提出的。这样的问题并不只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存在,部分企业也会把专利申请和内部职称评定挂钩,刺激员工去申请专利。根据调研,不以市场和商业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大多对专利质量要求不高,因此影响了正常的专利代理服务价格水平。不过这方面的因素恐怕比较难以获得解决方案。个人的经济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关,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技术职称评定与专利挂钩有利于明确知识产权在技术和人才评价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同样具有合理性。 

  (三)市场格局因素 

  1、专利代理机构规模 

  截至2012年年底,在北京的234家专利代理机构(不包括在北京的17家国防代理机构)中,专利代理人人数不足5人的有60家,5人以上不足30人的有155家,30人以上不足80人的13家,80人以上的有6家。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多数为中小型专利代理机构,它们对于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 

  2、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指该行业的相关市场内前N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行业集中度越高,行业竞争越小,行业价格越容易形成垄断。 

  美国贝恩公司用C R4值(C R4值指行业中四个最大的企业占该相关市场份额,CR4<30%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型。)对一个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行集中度分析。课题组分析了2009年到2012年的数据,北京市专利代理行业总体集中度较低,属于竞争型市场。而且,北京市专利代理行业的行业集中程度正逐年降低,执业代理人集中度C R4值从2009年的18.90%下降到了2012年的16.66%;专利申请代理业务集中度CR4值从2009年的29.11%降低到了2012年的18.62%。价格作为商业竞争的手段也愈发激烈。 

  五、促进专利代理服务价格规范的解决方案 

  专利代理行业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力量。专利代理服务价格问题已经成为遏制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专利资助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在资助对象、资助时间、资助额度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强化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将单一的扶持专利创造扩展到全面扶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专利质量为价值导向,提高专利资助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建议扶持提供合理专利代理服务的专利事务所,特别是仅提供国内专利代理申请服务的事务所。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业绩、能力、服务水平与质量、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出优秀的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一段时间内的重点扶持与服务对象,在资金、项目、人才培养、涉外交流等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帮助其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三)建议一方面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做大做强,重点培育几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利代理机构;另一方面引导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向多元化、专业化角度发展,发展“小而精”、“小而专”的专利代理机构。
  (四)充分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部分客户对专利代理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协会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影响客户的观念。专利代理行业市场集中度低,机构规模小,在面对大企业客户时往往缺乏议价能力。行业协会可以在这方面做一些工作,实现代理机构与客户的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