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癌症机密决议草案显示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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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决议草案于1月23日至31日在WHO执行委员会会议期间商讨。草案旨在为各国提供制定全国癌症预防控制行动计划的建议以及WHO秘书处将采取的行动。执行委员会会议期间起草组试图提出所有成员都能接受的文本并多次碰面讨论。
在执行委员会会议闭幕期间,起草组主持国加拿大称决议草案的大多数文本都已达成一致,并在未公开的文本中用绿色标明。
《知识产权观察》获得的文本似乎是最新的“白皮书”(决议草案的非官方文件),并已在1月31日下午的起草组会场展示过。这是最新版的文本,预计将是未来讨论的基础。
大部分文本都标了绿色,有三段标了黄色,还有一些不带任何颜色。据称标黄的文本代表已经讨论但尚未形成结论的部分,不带任何颜色的文本是尚未进行讨论的部分。
WHO成员国预计将继续在执行委员会会议结束后以及5月的世界卫生大会举行前这段时间内进行非正式会晤,并希望文本的剩余部分能达成一致以确保在5月通过该决议。
1月31日的决议草案比最初版的文件要长很多,因为各国为证明可采取额外行动更好地应对癌症问题而增加了一些内容。
例如,在给政府的建议中,有一段提到通过加强区域和次区域伙伴关系和网络打造某些卓越的癌症管理中心。增加的建议还包括促进癌症患者及其家人的心理咨询和病后护理。
此外还增加了一段对WHO总干事的请求,内容是建议秘书处“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私有领域、学术机构和慈善基金会的合作以促进有效、廉价的新型癌症药品的开发”。
知识产权话题使得WHO的讨论既长且难。一些发达国家支持维持高强度的知识产权执法以促进创新,并称知识产权不是药品获取问题的唯一阻碍。其他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称知识产权依然存在垄断,因而导致药品价格极高。
标黄的一段文本提到了“促进治疗癌症的优质、安全和有效药品(主要指WHO基本药物标准清单上的药品,但不限于此)、疫苗和诊断的可购性与可用性”,并肯定了廉价药品(包括仿制药)对扩大癌症治疗的意义。
文件显示,巴西建议药品获取应通过关注公共健康的知识产权政策实现,而欧盟则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融资计划、更有效的供应系统和处理高价格的措施。
还有一段标黄的内容是由哥伦比亚提出的,它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措施应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其解释和实施应以维护成员国公共健康的权利为基础,尤其要保证所有人都能获取药品”。
不带颜色的文本是美国和起草组主席国加拿大对哥伦比亚的TRIPS提议欲进行的修改。印度的一项提议还未被讨论:研究成立“跨国癌症研发基金”的可行性,以此取代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和(或)监管垄断措施,并将其作为逐渐使癌症研发成本与产品价格脱钩倡议的替代方案。
与接种疫苗活动有关的一段也被标黄。最初文本中的人类刺瘤病毒和乙型肝炎病毒的专门描述已删除。
(编译自ip-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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