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麻合法化或使该领域商标注册量激增
加拿大政府已承诺在2018年7月1日之前使大麻产品出售合法化变为现实,并对其进行管制。可想而知,加拿大有关大麻和与大麻有关的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申请量已大幅增加。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不接受用于大麻以及大麻产品的商标注册申请,因为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出售此类产品是违法的(尽管美国某些州已将大麻出售合法化)。而与USPTO不同,加拿大商标局现在接受各种用于与毒品有关的产品或服务的商标申请。
目前,在申请人们向加拿大商标局递交的商标申请中,有1260多件商标申请涉及大麻、大麻产品及衍生品以及与大麻有关的护肤产品、食品以及促销产品。大多数的申请基于“计划使用”理由,并预计在2018年开始用于出售的产品。此类申请的年申请量从2015年的100件上升至2017年的近700件。有些公司已经提交了100多件此类商标申请。到目前为止,只有150件商标申请获得授权,并且大部分用于医疗。在加拿大,将大麻用于医疗是合法的。
随着大麻及大麻产品进一步合法化的临近,预计人们会递交更多有关大麻的商标申请。然而,对于业内人士来说,他们应注意选择可能属于合法使用大麻的产品,并为其产品递交商标申请,因为加拿大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打算控制合法大麻产品的促销和销售的所有环节,包括品牌元素的使用,例如商标和商业外观设计。
加拿大的C-45法案,即《大麻法案》(Cannabis Act)允许在加拿大出售大麻及相关产品,该草案目前仍处于起草阶段。11月21日,加拿大政府发布了一份名为《大麻管制的拟议方法》的文件(下文称为咨询文件)。发布该文件的目的是鼓励各方就实施有关大麻产品的种植和出售许可、安全检查、大麻去向追踪以及大麻和相关健康和护肤产品的生产和出售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协商。加拿大政府在《大麻法案》草案和咨询文件中表示愿意专门对大麻及相关产品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管制。
当前的《大麻法案》草案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包装和标签。它还特别对包装(以及展示和出售方式)作出如下限制:
不可对年轻人具有吸引力;
不可展示或者传达证言或认可
不可描述一个人物、角色或者动物,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
不可唤起人们对生活方式的积极或者消极的情感或印象(例如魅力、娱乐、兴奋、活力、冒险或者勇敢);以及
不可包含有关产品特征的虚假、误导或欺骗信息,例如效力、对健康的影响、强度或成分。
加拿大发布咨询文件的目的是在正式发布《大麻管制的拟议方法》前征求相关方的意见,其中包括适用于所有大麻产品(无论是医疗用途还是娱乐用途)的包装的意见,例如基本的识别信息、存储条件、健康警示语以及标准大麻标志的使用。然而,咨询文件还提出了对品牌元素可能的限制,例如包装内容、颜色、字体、尺寸以及在包装上的位置。该文件没有提供详细的信息,而是仅仅提出可能的大麻管制措施可能包含上述限制这一建议。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品牌元素中使用的文本和图像应该对青少年不具有吸引力,并且加拿大卫生部正在考虑设立这些品牌元素的标准(例如,限制使用的颜色和尺寸的)。
《大麻法案》第2条第(1)款定义了“品牌元素”这一术语,包括与大麻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品牌名称、商标、商品名称、识别性外观、标志、图形安排、设计或标语。从根本上来说,品牌元素应包含公司在区分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时以及顾客希望识别和选择他们希望购买的产品时所使用的品牌的所有方面。
已经在加拿大提交的有关大麻产品的商标申请应展示产品产地、效果和影响,并且通常使用有关药品和效果的俚语或流行术语。许多商标包含图片,这些图片不仅仅涉及植物和树叶,还涉及山脉和云开日出的景象。一些商标还包括人物形象(可能是虚构的),或者以文字的形式来展示设计元素,例如标点和奇特的字体。所有的此类标志都将根据《大麻管制的拟议方法》中的最终条款进行审查。
乍一看,咨询文件中提到的品牌限制似乎借鉴了适用于烟草的平装限制,即通过限制烟草商标及相关标识在零售包装上的使用来抑制烟草消费。《大麻法案》中包装管制的一个重点是“减少大麻产品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大规模消除普通品牌标识似乎没有必要这样做,特别是考虑到其他大麻获取的管制措施。
咨询文件发布以来,新闻报道重点是是否打算对大麻产品实施“平装”管制。到目前为止,加拿大政府的发言人已经偏离了上述建议,把侧重点放在对字体和颜色的限制上,而没有考虑到对品牌元素更广泛的限制。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可以实施限制某些品牌元素使用以及限制字体、尺寸和颜色方面其他品牌元素外观的规定,这相当于已经在其他管辖区采取的烟草产品平装指南。
利益相关方被邀请就咨询文件中的建议发表评论,并回答一些开放性问题,例如你如何看待大麻产品包装和标签的拟议规则?目前,还没有提出具体的规则,而只是提出可能的限制。此类限制的具体细节将是关键。想必大多数消费者会同意应该对包装进行一些限制,同时那些关于虚假、误导或欺骗性内容的普通规则也应适用。大麻产品标签上展示产品元素的空间也有可能因为健康和安全信息而受到限制。最终的结果会向烟草平装一样吗?
2018年1月20日前,人们可以对《大麻法案》和咨询文件中的提议和提出的建议作出评论。具体的问题及答复可以发送至cannabis@canada.ca邮箱,或者大麻合法化和管制秘书处。
(编译自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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