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山都法庭作出孟山都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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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孟山都违反人权,犯下反人类罪以及破坏生态的”孟山都法庭其实是一个“舆论法庭”。
4月19日,咨询意见称,舆论法庭既不是享有某一国司法管辖权的普通法庭,也不是国际组织设立的法庭。
舆论法庭“职责在于审查并采用司法手段以及严重影响社会的事件或情形所适用的法规”。文件称,“大多数舆论法庭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现在普遍都认为它们对国际法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孟山都法庭的法官针对孟山都的行为以及他们认为国际法所需的发展作出了结论,尤其是在“国际人权法和企业责任之间不断扩大的差距”方面。
孟山都法庭称,孟山都“实施了对健康环境、食品权和健康权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另外,法官们认为孟山都还对“科学研究所必需的自由权”造成了负面影响。
孟山都法庭提出的问题涉及以下6个方面:健康环境权、食品权、可获得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权、科学研究必需的自由、孟山都是否在一项战争罪行中犯有同谋罪(孟山都1962年在越南发起的“牧场工人”行动中向美国陆军提供材料)以及孟山都的行为是否构成生态灭绝罪。
据称,孟山都法庭2016年10月16日至18日在荷兰海牙开庭,来自阿根廷、比利时、加拿大、墨西哥和塞内加尔的5名法律专家倾听了来自不同国家的28位目击者的证词。孟山都法庭称,它通知孟山都的官员以书面形式提交自己的观点并参与审理,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4月19日,孟山都针对舆论法庭的观点通过公开信予以回应。孟山都在信中称,该法庭“由一组反农业技术和反孟山都的批评家组成,他们扮演着组织者、法官和陪审团的角色。法庭否认某些话题的现有科学证据和司法结果,并且早就内定了最终的结果。”
咨询意见称,接受转基因庄稼的国家的农民发现自己选择种子的权利被限制,因为非GMO(转基因改造生物)种子正在退出市场。小农通常买不起GMO种子,“GMO种子可能只有大型企业才能买得起”。另外,咨询意见还称,每年农民“被强迫”购买种子,并丧失了保有种子的能力,这进而威胁了传统知识的保护。
舆论法庭认为种子专利“违反了人们获得保障营养以及人类基本生存需求的食品的原则”。
法庭称,“知识产权应被合理尊重,但如果公司掌控营养来源”,这应该面临更严厉的审查。
法官们称,孟山都让独立的科学研究丧失了权威,其产品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了影响并制定了“错误的研究报告”,这些都对科学研究所必需的自由产生了负面影响。
孟山都法庭称,贸易和投资协议“使得私有企业具备了维护自身商业利益的强大工具”。
法庭还称,国际人权工具的有效性被限制了,原因在于人们普遍认为“它们产生的义务对非国家行为体不能直接适用”。
法庭称,改革“对于确保国际金融机构、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等国际机构遵守人权法规范并对之负责”也有必要。
(编译自ip-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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