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劫持?淘宝天猫诉花生地铁WIFI不正当竞争 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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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之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不仅带来了全新的购物体验,也带来了新的网络侵权案件类型。近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分别受理了原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深圳市花生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案。
两案原告系淘宝网、天猫网的经营者,其诉称是全球领先的网络购物平台,拥有海量商品和庞大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几千万的固定访客数量,2017财年交易总金额分别为22020亿元和15650亿元。现原告发现被告作为与原告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其运营的2.1.1版本“花生地铁WIFI”APP通过盗用唤醒协议的技术手段,在自己的“URL Scheme”中输入属于原告的协议名,使得iOS系统错误跳转到“花生地铁WIFI”APP,强行将原本想进入原告页面的用户导流到被告页面,这种劫持原告流量的行为使被告无正当理由获得并积累大量用户数据,攫取了原本可能属于原告的商业机会,同时有可能使相关公众混淆服务来源,损害原告多年积累的商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判令被告每案赔偿100万元。
作为因网络交易引发的新类型案件,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将在充分考量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及互联网环境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等问题的基础上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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